| 寧波2200多家紡織企業受益,預計下半年可減少出口成本約4.5億元
本報訊(記者俞永均 通訊員王 芬 何霽峰)自2008年8月1日起,部分紡織品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%提高到13%。這意味著,寧波2200多家紡織企業將直接受益,預計下半年可減少出口成本約4.5億元。
日前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《關于調整紡織品服裝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》。根據該通知,除了紡織品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上調外,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%,并取消紅松子仁、部分農藥產品、部分有機胂產品、紫杉醇及其制品、松香、白銀、零號鋅、部分涂料產品、部分電池產品、碳素陽極的出口退稅。
據市外經貿局財務處測算,本次退稅率調整涉及全市2200多家紡織服裝企業,出口額為38.7億美元(按照今年上半年海關統計數據),其中紡織品14.5億美元,服裝24.2億美元。退稅率提高2個百分點后,企業每美元出口成本約下降0.14元人民幣,若按上半年出口水平推算,預計8月至12月企業可減少出口成本約4.5億元。另外,本次退稅率取消商品涉及全市100多家出口企業,出口額約7800萬美元(按照今年上半年海關統計數據)。
市外經貿局財務處處長單鳴分析認為,本次退稅率調整,有利于增強廣大紡織服裝企業出口信心,部分緩解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企業的生存困境,同時,他提醒廣大出口企業:
一是要抓住此次退稅率調整機遇,進一步增強可持續發展的緊迫感,加快市場結構調整,加快產品技術升級,努力提高產品附加值。二是要對本次政策所涉及的出口產品的相關合同、報價、出口情況進行梳理,及時調整相關的經營策略。三是要做好相關合同的備案及報關工作。按照規定,對涉及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,凡企業在2008年8月1日之前已經簽訂出口合同且價格不能更改的,出口企業可在8月15日之前持合同文本到當地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登記備案。經備案的出口合同,凡在2009年1月1日之前報關出口的,準予按調整前的退稅率執行。逾期未能備案的以及2008年12月31日以后報關出口的,一律按調整后的出口退稅率執行。 |